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死亡,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
途径一:网上申请,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http://gjj.beijing.gov.cn/),网上办结。(此途径仅适用于已故人员的直系亲属:其父母、配偶、子女,申请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已故人员银行账户情况)
途径二:通过柜台办理,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经办网点地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途径三:通过中智办理,请携带下述材料。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6层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1:30 13:00—18:00
所需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判决或调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积金用卡或符合公积金提取使用的银行卡(符合公积金提取使用的银行卡范围如: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的储蓄卡等)。
注意事项:
1、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无需提供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原件(包括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包括:(1)已故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含5万,不含未结利息)。(2)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员工配偶、父母、子女。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类型需为北京开户的I类储蓄卡,请您自行联系银行确认。(非北京开户的银行卡可能会存在公积金无法正常到账的情况)。
3、《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内个人信息请填写继承人信息,签字处需签继承人姓名。
4、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中智公司不留存档。
温馨提示: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用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员工将承担下列后果:
1、 违规员工的个人信息记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
2、 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 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