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立户材料清单-石景山区
2026-03-03
单位立户所需提供的材料-石景山区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是非法人分支机构,除自己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外,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4.《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注册的申请》:申请报告写明单位经营状况,近三年公司经营纳税情况(必须按自然年分开写出每年单位经营纳税具体数字,不包含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员工纳税、社保缴纳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单位立户申请模版)
5.单位在本区当年或上一自然年度(按照自然年度逐年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备注:与原件一致。告知书提供结果日期为近两个月内,各类附加费及保障金不纳入计算。(模板下载)
6.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
7.营业执照有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提供:①单位情况说明:单位写出专题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规模,注册资金,员工数量,主营业务等;②员工备案表:将单位所有正式员工(非劳务派遣人员)列出名单,(名单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学历、学位、职称,员工岗位分工情况,是否拟办理工作居住证,加盖单位公章。)。此类单位2年内仅限列在名单上的人员可办理工作居住证,名单外的人员不予受理新申请。持证人员新变更到此类单位的,需单独写声明,声明此人非劳务派遣人员,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诚信声明,签字盖章。(单位版诚信声明模板)。
温馨提示:
根据材料分别提供PDF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每项材料小于2M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备注:与原件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