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 单位立户办理条件

1.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和本区产业发展方向;

2.原则上在昌平区注册登记且缴纳税费满1 年,注册资本在 100 万元(含)以上,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3.原则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上一自然年度或本年度本区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不包含个人所得税)或近2年本区纳税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4.高新技术企业和本区重点企业合法用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 10 人,其他聘用单位用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 20 人(依据社保在缴人数进行衡量);

5.单位纳税地在本区;

6.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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