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 单位立户办理条件

1.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2.单位注册地在本区且注册满一年;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缴);

3.单位纳税地在怀柔区,单位上一年在本区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不包含个人所得税);(或有效期内的高新企业企业证书原件)

4.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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