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立户-海淀区

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在海淀区工商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一年,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

3.近一年企业在本区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如单位有工作居住证持证员工入职,需要办理个人聘用单位变更业务,但单位暂不符合以上申请开通单位权限要求。请一并提供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权限开通后,如不满足新申请的单位条件,不可办理工作居住证新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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