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立户-东城区

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在东城区缴纳税费,单位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类单位近一年在东城区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 50万元,非企业类单位但具有营利性质的其他类型单位参照执行

3.在北京市行政区内工商登记,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应不低于100万元

4.已申报年度办理需求并取得办理指标

5.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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