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 跨区县变更办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营业执照住址由其它区县迁至本区

2. 单位系统名下没有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办业务,且申请单位账号状态正常有效

3.如申请单位为独立法人,注册资金须至少100万(含)人民币

4.单位纳税地、社保缴纳地已变更至本区

5.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

满足以上要求的用人单位需向政府报送跨区县变更需求。发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企业注册需求表》(附件 1)、《上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原件彩色电子版到邮箱:gzjzzck4@ciic.com.cn。经过部门联审后,中智会告知用人单位结果,如通过,则可以进行线上单位跨区县变更材料申报。

注意:

①如企业的行业代码属于禁限行业(具体咨询所属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允许办理跨区变更。

②跨区变更后,需在房山区缴纳税费满1年,且达到上年度企业纳税20万元(不包含个人所得税),方可办理员工新申请业务。

③对于不符合房山区"用人单位新开户注册业务的办理条件”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变更后仅能办理除个人新办以外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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