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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变更申请资格-怀柔区
2023-09-27
同时满足以下单位及个人申请条件
一、单位条件:
1.接收单位已经在政府部门建立工作居住证账户且账号权限属本区管理范围内(如账号不属于本区管理,请先办理单位注册地跨区县变更)
2.单位现工商登记信息与单位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对应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先办理单位一般信息变更)
3.单位账号状态正常有效
4.原单位须在离职5天内解除单位关联
5.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至少100万元人民币
6.纳税地为本区县,且单位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在本区纳税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不包含个人所得税)、(非营利机构除外)
7.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
注:对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并给予重点支持:
(1)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社会贡献多、信用良好的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
(3)经济社会效益良好、产业整合能力强的重点金融机构;
(3)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国内外知名的猎头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机构;
(4)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际组织、跨国集团或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在京分支机构;
(5)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水平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重点用人主体;
(6)纳入市级人才引进重点清单的用人主体,区级“服务包”用人主体,以及成立5年内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科学仪器传感器、新材料、新能源、空天技术、智能装备与系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初创企业。
二、个人条件
1.申请人工作居住证已完善信息,正常有效状态,且证面到期日至少60天前
2.申请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纳税缴纳和社保缴纳须为同一家单位,即迁出单位与迁入单位之间无其他任职单位或参保单位
3.申请人在办理当月的社保扣缴单位须为申请单位(即个人权益记录中至少有一个月的现单位缴费记录)
4.原则上申请人需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办理完成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温馨提示:
①解除关联单位名称需与社保权益记录上家单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