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续签申请资格-石景山区
2023-09-26
同时满足以下单位及个人申请条件
一、单位条件:
1.申请单位账号权限属本区管理范围内、工作居住证账号状态正常有效(如账号不属于本区管理,请先办理单位注册地跨区县变更)
2.单位现工商登记信息与单位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对应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先办理单位一般信息变更)
3.申请单位纳税地、社保缴纳地均为石景山区。
4.社保原则上不能出现断缴、补缴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补缴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二、个人条件:
1.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工作居住证证面到期日的前60天内(提前的和过期的均无法办理)
3.持证人仍在居住证所示现聘用单位工作的,且工作居住证系统已完善信息,正常有效
4.如果本次续签周期范围内(一次续签即为一个续签周期)有聘用单位变更记录的,个税及社保扣缴单位名称以及扣缴单位变更时间与本续签周期单位聘用记录一致
5.本次续签周期范围内的社保基数与采集此基数对应月份的申报收入相符
6.社保原则上不能出现断缴、补缴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补缴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7.近3年每年税前月平均收入需达到上年社平的1.5倍;一年中出现4个月以上的个税中断,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情况说明。
三、注意事项:
① 自2019年5月起执行的新政策,首次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年有效期满后符合办理条件的,不再进行续签,其证件有效期自动延续。延续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第二次及以后续签仍需正常申报,用人单位在申请人证件有效期前后30日内可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30日未办理续签手续的,证件自然失效
② 申请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个税扣缴和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同一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