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个人新申请资格

需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一、单位条件

1.在密云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本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2.在密云区缴纳税费;

3.上一自然年度或本年度在密云区纳税不低于10万元并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市级人才引进重点清单用人主体、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初创企业(成立时间5年内),以及符合我区发展方向的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服务、乡村振兴等产业, 对纳税额不作要求);
4.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与密云区经济发展方向、产业规划要求相匹配且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
5.为密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或突出贡献的用人单位

二、个人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 3 个月以上,且社保按应税收入足额缴纳,同时月均应税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3.3)、3.4)除外)。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员;
2)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的获奖人;
3)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
4)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倍的人员;
5)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6)在本区注册企业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 5%且排名前5位的自然人股东;
7)对本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3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
8)由我区按程序推荐并经市人才工作局批准的人员。

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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