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个人新申请资格
需同时具备以下申请资格
一、单位条件
1、申请单位为独立法人的,实缴注册资金须至少100万人民币
2、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注册成立满1年并在本区税务登记满1年
3、已获取本年度新申请办理指标
二、个人条件
1、申请个人应在用人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满6个月(用人单位连续为其发放工资、代扣代缴社保和个税满6个月),且社保按应税收入足额缴纳
2、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员;
(3)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的获奖人;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的人员;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倍的人员;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3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
5、按照上述第4项中(1)(2)条申报的人员,在本市应税收入还应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机构聘用人员为1.5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聘用的人员为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