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常见问题解答

Q:单位立户时,对于纳税额的要求包含个人所得税吗?

A:不包含,学人中心要求申报单位在京上一年度(近12个月)或近三年的缴纳税费不包含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Q: 单位与个人在办理业务时上传的诚信声明,一定要单位法人手签字吗?

A: 是的,须法人手写签字,如法人不便签字,为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需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

Q:提交的业务材料能否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A:不可以,所有提交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Q:个人提交的纳税记录和申报收入记录能否加盖单位公章?

A: 不可以,须逐页加盖申报单位财务章并注明 “经核真实有效、申请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Q:个人提交新申请业务时,出入境时间证明提交国家移民管理局或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各区分局的证明是否可以?

A:不可以,学人中心目前除了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总局的出入境时间证明,其他材料不予受理。

Q:员工被派遣到申请单位,是否满足办理条件?

A:不满足,申请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劳动合同的甲方和纳税单位须与申请单位一致。

Q:员工的劳动合同主体在总公司,但在子公司工作,社保与纳税全在子公司,是否满足办理条件?

A:不满足,申请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劳动合同的甲方和纳税单位须与申请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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