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填写《员工医疗报销申请单》并连同以下报销必要材料、附加材料一并递送至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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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医疗报销须知
1、请在就诊前,务必认真阅读《补充医疗保障说明》 【点此查看】
2、装订报销材料时,请不要使用胶水粘贴
3、所有复印件内容和印章字迹清晰、章印完整,如内容不清必须重新提供或放弃报销
(二)在北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补充医疗门诊报销:
1、报销前提:
门诊就医必须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的,如未在医院刷医保卡结算的,需要先在当地医保中心进行结算,然后再申请补充医疗报销。(若您是由中智北京提供基本医疗报销服务,请查看《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2、必要材料:
门诊就医必须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收据上需有“医保已实时结算”字样
(1)《员工医疗报销申请单》 (点击下载)
(2)门诊专用收据(有财政局章及医院收费章的正式收据)
(3)实时结算单(增值税发票或在部队医院就诊收据,请提供单独打印的“医保已实时结算”字样文本)【点击此处查看模板】
(4)药费处方(如收据中有药费,请提供与药品名称相对应的处方,处方上应写明病情诊断、药品名称以及药品用法用量)
(5)收据明细单(收据上无明细,或收据上有“费用明细已超上限,请另行打印”或“更多明细”等字样,请务必提供单独打印的机打明细条)【点击此处查看明细模板】
(6)病历复印件(就诊日期与病历日期一致;病历上应写明主诉病因,列明检查、化验和治疗等项目,病情诊断;机打病历需有医生签字、手写病历需有医生签字并盖章)
(7)检查化验结果复印件
(8)受伤情况说明【外伤、烫伤、损伤、划伤、摔伤等受伤费用需提供,写清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并签字】
(9)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之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费用,需提供《异地就医原因说明(出差或探亲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扫描件】(点击下载模板)
3、 以分割单方式进行补充医疗员工门诊费用报销,请提供以下所需材料:
(1)《员工医疗报销申请单》 (点击下载)
(2)北京医保中心分割单原件(盖北京医保中心公章)
(3)实时结算单复印件(增值税发票或在部队医院就诊收据,请提供单独打印的“医保已实时结算”字样文本)【点击此处查看模板】
(4)门诊专用收据(即发票)复印件
(5)药费处方复印件(如收据中有药费,请提供与药品名称相对应的处方,处方上应写明病情诊断、药品名称以及药品用法用量)
(6)收据明细单复印件(收据上无明细,或收据上有“费用明细已超上限,请另行打印”或“更多明细”等字样,请务必提供单独打印的机打明细条)【点击此处查看明细模板】
(7)病历复印件(就诊日期与病历日期一致;病历上应写明主诉病因,列明检查、化验和治疗等项目,病情诊断;机打病历需有医生签字、手写病历需有医生签字并盖章)
(8)检查化验结果复印件
(9)受伤情况说明【外伤、烫伤、损伤、划伤、摔伤等受伤费用需提供,写清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并签字】
(10)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之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费用,需提供《异地就医原因说明(出差或探亲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扫描件】(点击下载模板)
(三)非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补充医疗门诊报销:
1、报销前提:
医疗费单据应先由当地医保中心结算后,方可申请补充医疗报销。当地医保结算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医院刷医保卡结算,二是单据递送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2、必要材料:
(1)《员工医疗报销申请单》 (点击下载)
(2)门诊收费收据(有财政局章及医院收费章的正式收据)
(3)药费处方(如收据中有药费,请提供与药品名称相对应的处方,处方上应写明病情诊断、药品名称以及药品用法用量)
(4)收据明细单(打印在收据上或机打明细条)
(5)病历复印件(就诊日期与病历日期一致;病历上应写明主诉病因,列明检查、化验和治疗等项目,病情诊断;机打病历需有医生签字、手写病历需有医生签字并盖章)
(6)检查化验结果复印件
(7)受伤情况说明【外伤、烫伤、损伤、划伤、摔伤等受伤费用需提供,写清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并签字】
(8)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之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费用,需提供《异地就医原因说明(出差或探亲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扫描件】(点击下载模板)
3、以分割单方式进行补充医疗报销,请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1)《员工医疗报销申请单》 (点击下载)
(2)医保分割单原件(盖当地医保中心公章)
(3)门诊收费收据复印件
(4)药费处方复印件(如收据中有药费,请提供与药品名称相对应的处方,处方上应写明病情诊断、药品名称以及药品用法用量)
(5)收据明细单复印件
(6)病历复印件(就诊日期与病历日期一致,;病历上应写明主诉病因,列明检查、化验和治疗等项目,病情诊断;机打病历需有医生签字、手写病历需有医生签字并盖章)
(7)检查化验结果复印件
(8)受伤情况说明【外伤、烫伤、损伤、划伤、摔伤等受伤费用需提供,写清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并签字】
(9)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之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费用,需提供《异地就医原因说明(出差或探亲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扫描件】(点击下载模板)
(四)员工住院费用报销
1、报销前提:
住院费用应在出院时持卡办理医保结算,员工只需缴纳个人部分,住院未结算单据请提交至当地医保中心进行结算后,然后再申请补充医疗报销。(若您是由中智北京提供基本医疗报销服务,请查看《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2、必要材料:
(1)《员工医疗报销申请单》 (点击下载)
(2)住院收据(有财政局章及医院收费章的正式收据)
(3)住院费用结算单
(4)住院费用明细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如有病理报告请一并提供)
(7)受伤情况说明【外伤、烫伤、损伤、划伤、摔伤等受伤费用需提供,写清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并签字】
(8)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之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费用,需提供《异地就医原因说明(出差或探亲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扫描件】(点击下载模板)
3、以分割单方式进行补充医疗报销,请提供以下所需材料:
(1)《员工医疗报销申请单》 (点击下载)
(2)医保分割单原件(盖当地医保中心公章)
(3)住院收据复印件
(4)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
(5)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
(6)出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如有病理报告请一并提供)
(8)受伤情况说明【外伤、烫伤、损伤、划伤、摔伤等受伤费用需提供,写清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并签字】
(9)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之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费用,需提供《异地就医原因说明(出差或探亲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扫描件】(点击下载模板)
(五)特别说明
1、当以分割单方式进行补充医疗报销时,所提供的发票(收据)复印件金额必须与分割单金额一致,如金额不符将无法进行报销;若分割单金额未按总金额加总,请在申请单中注明金额加总规则。
2、与生育有关的已结算费用(如早孕测定,先兆流产、保胎),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准生证明复印件。准生证即:
北京户籍人员:《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
外地户籍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人员:《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
外地户籍未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人员: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或生育服务单复印件。
3、住院单据入院日期,为单据所属年度;【例如:2022年12月28日入院,2023年1月10日出院, 此笔单据为2022年度单据,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报销,超期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