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与转出

以下材料要求仅适用于朝阳区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一、条件:
1、已在北京市参保各项社会保险,且缴费状态为“正常在缴”;

2、在本市至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实际缴费;
3、曾在异地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已办理了停缴手续。
二、办理途径:

1、通过现单位办理

2、员工自行网上申报办理

三、所需材料: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缴费凭证原件中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并用铅笔将员工手机号写在空白处)(若无法提供《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且确需转入的,需由员工本人与转出地社保核实后填写《外省转入信息确认书》

2、医疗参保凭证原件一份(缴费凭证原件中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如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无需提供)(若无法提供《医疗参保缴费凭证》且确需转入的,需由员工本人与转出地社保核实后填写医疗保险转入信息确认书

四、办理流程:
(一)、通过现单位办理

1、员工正常参保后,持上述材料交至汉威6层员工服务大厅或通过中智服务人员交至我司;
2、我司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收取材料,递交给社保中心办理后续合并手续;
3、异地转入手续完成后,我司将通过邮件等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办理完毕。

(二)、员工自行网上申报办理

1、登入网申平台(点击查看

2、操作指南详见

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入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czsm/ptzb_zg/ptzn_zggrsb/202003/t20200316_1711140.html

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czsm/ptzb_zg/ptzn_zggrsb/202004/t20200404_1789240.html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证件请勿使用彩色打印,保证1:1的比例不能扩大或缩印,不能使用扫描件、拍照件。
2、单开户员工(以单位名义在社保中心单独开立社保账户的客户员工)所递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在办理异地转入过程中,如社保中心发现员工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即在相同时间段,员工同时在本市和异地都缴纳了养老保险),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重复缴费部分退还至员工本人的材料。
4、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北京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如男已满50周岁及以上,女已满40周岁及以上员工,属于社保临时账户,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5、异地转入手续的办理周期较长,至少在6个月以上,如希望查询办理进度,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 拨打朝阳区社保中心电话:53918500。
(2)登陆社会保障网站
点击查看注册后查询。

具体操作指南: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czsm/ptzb_zg/ptzn_zggrsx/202003/t20200316_1711151.html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czsm/ptzb_zg/ptzn_zggrsx/202003/t20200316_1711150.html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czsm/ptzb_zg/ptzn_zggrsx/202003/t20200316_1711152.html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一、 条件:
1、在本市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已办理了停缴手续;
2、已在异地办理了参保手续并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 办理途径:
1、员工自行去社保中心办理
2、通过原单位办理

3、员工自行网上申报办理(请在社保完成减员后的次月自行操作,且确保各项申领的待遇已领取完结)
三、 所需材料:
(一) 员工自行通过社保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二) 通过原单位办理:
1、《
转外省申请》原件一份,需本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基本保险跨省转出业务受理告知单》原件一份,需本人手写签字。

(三)员工自行网上申报办理:点击查看

申请成功后需下载打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

操作指南详见: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czsm/ptzb_zg/ptzn_zggrsx/202003/t20200316_1711149.html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czsm/ptzb_zg/ptzn_zggrsx/202004/t20200404_1789241.html

四、办理流程:
1、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停缴手续;员工应通过新单位在异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在中智网站下载并完整填写上述材料,将表格交至汉威6层员工服务大厅或通过中智服务人员交至我司
3、我司负责为员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办理完毕后,我司将按照员工提供的地址邮寄至本人;
4、员工根据我司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通过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记录合并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往异地时,确保各项申领的待遇已领取完结。
2、异地转出手续的办理周期约为1至2个月;
3、单开户员工(以单位名义在社保中心单独开立社保账户的客户员工)上述材料均需提供两份,另还需递交《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递交原件。
4、社会保险转出仅限转移养老及医疗保险,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前,如不确定以后是否回北京工作,建议员工先不申请,待确定后再递交材料办理。

外省转入信息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