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费用报销指南
请填写《生育报销申请单》并连同以下报销必要材料、附加材料一并递送至我司。
下载《生育报销申请单》模板请【点击此处】
查看交单地址及报销周期请【点击此处】
注意:需至其他公司办理补充医疗报销的员工,请务必在提交计划生育报销费用前自行留存所有单据复印件,以备补充医疗报销时使用。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费用报销必要材料
(1)《生育报销申请单》(点击下载)
(2)门诊发票【原件】(发票印有财政部监制章,并加盖医院收费章)/电子发票(若电子发票无医院收费章,需到医院收费处加盖收费章)
(3)药费处方【原件】 [如收据中有药费,需提供与药品名称相对应的处方原件]
(4)费用明细【原件】 [如收据上未打印明细或明细不全的,需另行打印]
(5)《诊断证明书》需加盖诊断证明章 [(上环/取环手术提供复印件);人工流产或药物流产手术提供复印件,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孕周、计划生育手术名称、手术时间]
(6)因自然流产、稽留流产、胎停育、不完全流产,产生的清宫术费用,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
注意:
1、因葡萄胎、宫外孕,产生的清宫术费用,请参照基本医疗手工报销准备所需材料,且医疗手工报销费用报销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费用发生当年的12月31日前。
2、若通过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门诊收据中须体现手术费,若手术费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实时结算,检查费不能单独报销。需要先由医院做退费,才能将未结算的手术费和检查费一并提交生育保险报销。
2.住院费用报销必要材料
(1)《生育报销申请单》(点击下载)
(2)住院发票【原件】(发票印有财政部监制章,并加盖医院收费章)/电子发票(若电子发票无医院收费章,需到医院收费处加盖收费章)
(3)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原件】 [需盖章]
(4)《诊断证明书》 [如果是人工流产或药物流产的情况,《诊断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即可,诊断证明书需包含孕周、计划生育手术名称、手术时间及诊断证明章。]
温馨提示
1、在密云区、延庆区、房山区参保的女员工,需要在《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2、需提供复印清晰的证件材料,特别是复印件上面的印章字迹清晰、章印完整。
3、报销单据请不要粘贴。
4、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由医保中心直接支付到您在医保中心登记的银行账户中,遗忘或变更银行账户,可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个人登录」→「我要办」→「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办理。若医保中心支付失败,您的变更信息提交成功后,医保中心会2-3周重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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